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433-3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2
- 时效性: 有效
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到红河州督查调研消费维权工作
2023年12月6日至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驻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师红梅带队至红河州督查调研消费维权工作。
督查调研组深入红河学院食堂、柠檬时代市场,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中小微企业之家、食品安全协会消费投诉专业调解委员会,州局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建科、“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异域风情示范街区、云南—东盟(河口)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河口县中药材进口企业、中越商贸城等14个点走访调研,实地查阅台账资料、核对12315平台数据、询问基层工作人员、询问办事人民群众、听取工作汇报等,调查了解红河州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师红梅指出,红河州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工作提醒函》,整改提升成效明显。今年1至11月份,全州消费者投诉6229件,办结6047件,调解成功率70.22%,比全国高17.52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11个百分点,与2022年相比,高14.71个百分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河口、开远2个,培育“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单位825家、“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13个、“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35家;开远举办消费环境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现场会,培训60余人;克服疫情影响,完成州消协换届工作,健全消协组织;蒙自、弥勒创建2家行业协会消费者投诉专业调解委员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系列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搞得有声有色。同时也指出,部分县市存在调解成功率较低、消费者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投诉举报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师红梅强调,红河州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扛牢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不断增强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体系,提升12315平台处理效率和调解成功率,让人民群众在消费过程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人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宋文全程陪同督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