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420-9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措施”强化医美行业监管
春节将近,医疗美容行业迎来岁末消费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医美行业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医美消费者权益,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多措施强化医美行业监管。
制作消费维权短视频,强化宣传引导
制作《医疗美容消费维权八注意》短视频,在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医疗美容机构及朋友圈推送转发,通过提醒医美消费者学会签订《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懂得查验医疗美容机构、人员、药械等信息;索要服务项目涉及耗材合格证、溯源码等资料,以及科学理性判断医疗美容服务效果,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医美机构,合法保护自身权益。
推广《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责任约束
在对医疗美容行业的抽查行动中,执法人员进一步向医疗美容机构和消费者宣传推广使用《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医疗美容机构签订使用告知书,加大示范文本宣传推行力度,引导医疗美容机构与消费者积极使用示范文本签约、诚信履约,督促医美机构合法经营,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加强医美行业检查,强化监管力度
近日,抽查医疗美容机构5家,收集医疗美容证照复印件、知情同意书等相关资料28份,抽查的5家医疗美容机构均未与消费者签订相关服务合同,仅签订《知情同意书》,如《皮肤美容治疗知情同意书》等,《知情同意书》包含医美项目、医疗风险告知等内容,该知情同意书不等同于服务合同,仅医疗美容机构留存,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通过“三措施”,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医美机构加强自身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不仅提高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了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于规范医疗美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爱美的消费者,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的医疗美容机构理性消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