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调整红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娄 东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念家鸿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程时清 州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分局长(主持警令部工作)
成 员:局直各部门、驻局纪检监察组各1名分管领导
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程时清 州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分局长(主持警令部工作)
副主任:张 梅 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宋丽娜 州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州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1.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意见、措施;
2.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并加强督促检查;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察部门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树立公安机关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5.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和评议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纠正突出问题,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1.负责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起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及相关报告,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
3.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向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报告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请示;
4.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5.对局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
6.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红河州公安局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