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文件报送刊登制度
为利用好公报载体,增强政府文件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广泛性,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决定建立红河州公安局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
一、局直各部门要及时将领导签发的规范性文件文本报至州局警令部办公室,由警令部办公室采用电子文档等形式通过州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传至州政府公报室信箱。
二、在报送规范性文件前,局直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准确无误。
三、警令部办公室应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和发布的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定期通报。
四、局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完成该项工作。
五、文件报送工作由警令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红河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