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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司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9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09
  • 时效性: 有效

公安机关及时兑现群众举报交通违法奖励

  自《红河州公安机关群众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发布实施以来,全州各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及时核查举报、兑现奖励,有效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经广泛宣传动员,全州各地陆续接到多起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迅速对举报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处理,对核查属实的举报及时兑现了相关奖励。

  金平县公安局对接到群众举报的5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核实查处,根据《红河州公安机关群众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属于奖励范围的违法行为,分别向举报人兑现了奖金,共计600元。

  蒙自高速公路交巡警二大队第一时间对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核实查处,并按照奖励办法规定兑现奖励200元。

  目前,开远、屏边、泸西等地正对接到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核查办理。

  据统计分析,约占90%的道路交通事故均由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当前,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和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正在深入开展,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共保出行平安!

  举报属实的,每起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

  举报可就地拨打110 ,或以下电话:

  蒙自市:0873-3723122

  个旧市:0873-2215228

  开远市:0873-7228297

  弥勒市:0873-8883110

  建水县:0873-7610612

  泸西县:0873-6621944

  屏边县:0873-3221396

  石屏县:0873-4859662

  元阳县:0873-5642692

  红河县:0873-4621122

  金平县:0873-5229110

  绿春县:0873-3068099

  河口县:0873-3427996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0873-37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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