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15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复〔2019〕3号
- 发布日期: 2019-06-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水县2018年普雄乡等2个乡(镇)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建水县2018年度普雄乡等2个乡(镇)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建国土资请〔2019〕19号])(项目代码:2019-532524-94-01-030678)收悉。经我局审查,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水县将官厅镇车家村委会,普雄乡普雄村委会,共2个乡镇2个村委会的集体农用地0.1017公顷(其中,园地0.0128公顷、其他林地0.088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017公顷,作为建水县2018年度普雄乡等2个乡(镇)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好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