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3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政采交矿字〔2022〕04JS号
- 发布日期: 2022-05-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一)受让人名称:石屏县热水塘铅矿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石屏县热水塘铅矿有限公司热水塘铅矿850米至500米标高铅锌矿普查。
(三)协议出让探矿权范围及地理位置:位于石屏县异龙镇热水塘村,距离石屏县城约12公里,地理极值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102.27023871~102.27363415;北纬23.35482466~2323.37117250。矿区面积1.281Km2。(具体坐标见下表)
(四)协议出让年限:5年
(五)协议出让价格:40.00万元(人民币)
(六)勘查主矿种:铅矿
(七)符合协议出让的情形及理由:拟协议出让的探矿权为已设采矿权深部垂直平面投影空白区,标高850米至500米范围内,受让人与上部采矿权人为同一主体,出让矿种为同一类矿种,矿区范围、面积与上部采矿权一致,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利用原有生产系统开展深部勘察,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云自然资规〔2020〕2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向同一主体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协议出让条件。并经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协议出让。
(八)公示时间: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6月09日
(九)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反映。
公示电话: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0873-3197060。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73—3737430。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