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拟注销自行废止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平铜厂金矿进行非申请注销的请示》(金自然资报〔2024〕10号)以及《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非申请注销元阳县兴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土龙铁矿等2个采矿权的请示》(元自然资呈〔2024〕1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依法注销已公告自行废止的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平铜厂金矿等3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清单)。
采矿权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73-3732221;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A213)。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一批拟注销自行废止采矿许可证清单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