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6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州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河州审计局工作实际,现将红河州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规定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审计工作规划;编制涉及民生领域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