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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74号
  • 发布日期: 2017-07-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1日

  红河州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动全州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条件

  “十二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州广大档案工作者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抢抓机遇,服务大局,档案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在“十三五”期间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档案服务大局取得新成绩。全州各级档案部门、广大档案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服务重点工作到服务重大活动,从服务经济建设到服务社会文化建设,从服务民生到服务农业农村,积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较好地发挥了档案的独特作用。

  (二)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突破。州、县市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认真做好档案接收工作,加大民生档案、特色档案接收力度。各级档案部门对城乡养老保险、新农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城乡低保等民生档案进行指导和监督。到“十二五”末,全州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达68万余卷,比“十一五”末增加了9万余卷,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

  (三)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原州档案馆房屋陈旧拥挤、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于2009年在蒙自建成了新的州档案馆,从根本上改善了州级档案基础设施。抓住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历史机遇,全力推进县级档案馆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州有9个县市的档案馆建设项目进入了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十二五”规划盘子,其余4个县市的档案馆建设项目已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档案局。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室建设有了较大改进。

  (四)档案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将档案数字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州档案馆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已基本完成,各县市档案馆建立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部分县市档案全文扫描工作有序推进。

  (五)依法治档工作有序推进。州、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对各立档单位依法进行档案执法检查,对制度建设、文件材料归档、安全保管、按期移交进馆等方面进行监督。积极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工作,州档案馆和12个县市档案馆被省档案局认定为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对125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进行了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配合相关部门,对57家州级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档案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完成了县市社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

  “十二五”期间的档案工作为“十三五”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也面临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档案意识不强,依法治档任重道远;二是档案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需要;三是投入保障不足,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技术手段较为陈旧,科学安全管护能力较弱;四是档案资源结构不合理,全面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尚未形成,档案接收进馆任务繁重;五是档案数字化程度不够高,离信息共享、远程利用、便捷服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六是档案开发利用水平较低,档案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四个全面”引领档案工作,主动服务“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全州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二)发展目标

  实施“以人为本、服务先行、安全第一”战略,深入推进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州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建筑面积翻两番、档案数字化总量翻三番的目标。全面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法制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和综合档案馆“五位一体”(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功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高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为构建诚信社会夯实基础;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及时为各项工作提供历史经验,为推动红河州跨越发展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1.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切实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不断增加馆藏档案数量,不断改善馆藏档案结构,努力扩大民生凭证类档案及特色档案在馆藏档案中的比重。

  接收民生凭证类档案。要强化民生凭证类档案监管,明确有关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人身权益类档案,林权、房产等方面的产权证明类档案,移民、公证等方面的合同协议类档案,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社保优抚安置类档案,会计、审计等方面的职业资格证书类档案,国家教育系列学生毕业、学位等方面的学历证明类档案,司法调解、劳动仲裁案件等方面的司法诉讼仲裁类档案及其他涉及民生的凭证类档案的安全保管措施或移交进馆时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落实责任,按时将应进馆民生凭证类档案接收进馆,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凭据得到安全保存。

  整合专门档案资源。要切实履行统筹档案资源归属与流向的职能,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设施优势,与有关部门协调,按照便于管理、便于利用原则,逐步将具备条件的专门档案集中到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促进档案资源集约化管理,解决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利用不便等问题,确保档案安全,方便社会利用。

  积极接收重大活动档案。要积极为本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提供档案收集、整理服务,及时将重大活动档案接收进馆。各部门组织或承办的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与其他档案同步移交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强化档案征集。要建立和不断完善本地名人档案、历史档案、少数民族档案以及优势产业、城市变迁、民俗、书画、老照片、录音录像等特色档案征集项目库,积极协调,逐个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档案征集工作,构建地方特色记忆。

  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全面进馆。要建立本级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电子政务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制度,档案未通过验收不得进行项目验收。以上项目终验后6个月内,项目业主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实施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项目竣工档案,跨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向上一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严格执行档案接收进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档案馆接收档案实施细则和档案接收进馆制度,及时将各单位依法应移交进馆的档案接收进馆,特别要强化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实物档案接收进馆。要及时将机构改革、企业破产改制、事业单位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等档案接收进馆,防止流失。

  2.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源建设。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单位职能和业务发展,以全面、立体反映本单位工作和人员活动为根本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完善归档制度,落实归档责任,及时开展归档工作。要精细化管理文书档案,确保归档文件应归尽归,不得遗漏;强化电子文件管理,确保电子文件与其他档案同步归档;加强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公务礼品、书画笔会等材料归档;及时收集反映本单位活动的新闻报道。

  3.构建经济园区档案资源。在各级各类经济园区全面建立档案工作机构,落实档案工作人员,制定园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建立归档制度,确保经济园区档案齐全完整归档和安全保管。国家级和有条件的省级经济园区应建立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其他经济园区档案按属地管理原则,参照机关档案移交制度,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4.加强乡镇档案资源建设。乡镇档案室要集中统一保管本乡镇及所属机构档案,严格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按制度完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除做好公文归档外,要注重做好直接为群众办事、服务形成的文件材料、证明及证书存根、合同、登记表、签名表、电子文件等归档,不得流失;及时做好群众矛盾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举办培训、文化活动及山林、土地、水资源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的归档工作。乡镇档案室应按期向县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有条件的乡镇可采取建立县级档案馆分馆的形式,长期保存本乡镇档案,并为村委会(社区)代存档案。

  5.积极推动村级档案管理。县市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村委会(社区)的业务培训,做好与群众利益最密切、调处矛盾最需要的权属凭证类、合同协议类档案及获奖证书、匾牌等实物档案收集保管工作,并积极引导建立家庭档案。

  到“十三五”末,全州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由2010年的59万卷增加到 78万卷,比“十二五”末的68万卷多 10万卷。

  (二)抓好档案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1.扎实推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将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现代公共档案馆,解决馆库面积不达标、库房破旧、有馆无库、租用普通办公楼做档案馆等问题。积极争取和实施国家中西部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

  2.积极开展专业、企业、经济园区、乡镇社会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已设立的专业档案馆、国有企业、国家级和有条件的省级经济园区、有条件的乡镇,应根据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新建或改扩建档案馆库,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需要;鼓励档案中介组织建立档案馆库或符合安全要求的档案保管场所,面向社会提供档案保管、寄存服务。

  3.规范设置档案室基础设施。要按照面积满足要求,办公室与档案库房分开,避开潮湿、暴晒位置,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的要求,设置专用档案库房。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采取整合资源的措施,在档案馆建筑内设置机关档案整理、数字化及保管场所,提供各机关开展档案业务及保存未到进馆年限的档案,节约公共资源。

  4.完善档案科学安全管护设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积极争取支持,购置科学安全精细的档案保管设备,为档案永久保管提供坚实保障。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档案装具,每个档案馆都应配备存放重要档案的组合式密集架;要配备库房温湿度控制、消防、消毒杀虫等档案保护设备及视频监控、周界防护、门禁等安防设备;配备符合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要求的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设备。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要配备规范的电子档案管理软硬件设备、档案保管装具和必要的安防监控设备。村委会(社区)要配备符合标准、满足需要的档案装具。

  5.做好档案抢救与修复工作。州档案馆和有条件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相关设备,及时做好档案的抢救与修复工作。

  (三)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1.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确保到2020年实现档案数字化总量比2010年翻三番的目标。按照“民生档案优先、高利用率档案先行、确保重要档案安全、以全宗为单元整体推进”的原则,科学安排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计划,切实提高档案数字化工作效益。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和乡镇要全面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全部数字化(绝密档案除外),民生凭证类档案在形成后及时完成数字化并移交进馆。

  2.及时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协同办公系统、业务系统时,要建立配套系统或措施,实现电子文件及时归档管理。2001年以后形成的档案,在移交进馆时,要同步移交电子(数字化)档案。

  3.扎实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把握档案数字化战略方向,及时编制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分步实施,将档案馆建成本地电子档案永久保管基地和档案信息便捷利用中心。州档案馆要继续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县市档案馆要尽快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县级以上机关档案室要以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为核心内容,本着高效实用的原则,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数字档案室建设,提升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能力。

  4.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共享和远程利用。州档案馆要尽快建立档案目录汇总机制,建成本行政区域档案目录中心。依托电子政务建设,主动融入全省档案信息利用云平台;建立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信息共享机制,将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本地各类民生凭证类档案“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国家综合档案馆之间的档案信息远程传输协作机制,实现开放档案“就近查询、跨馆出证”,方便群众便捷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档案证明。

  5.科学做好电子档案备份工作。制定完善档案备份制度规范,科学推进全州综合档案馆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馆际互备措施,对重要馆藏档案进行异地备份,对重要电子档案实施异质异地备份。

  (四)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

  1.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档案展览服务。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服务历史记忆、优秀文化传播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积极推进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建成一个常设性反映本地历史文化的“历史记忆展”,构建各地历史教育核心资源;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举办档案专题展,并积极引导各行业各部门利用档案馆设施举办行业、部门展览,使档案馆成为区域性重要宣传场所;鼓励国家综合档案馆与其他地区及海外合作举办专题展览。

  2.提高档案资政服务水平。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供执政历史经验和决策信息参考,及时为解决突出社会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材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研究性强、凭证性高,突出反映历史经验和执政智慧的档案资政服务产品。

  3.积极开发档案文化产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建立项目库,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档案文化产品开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与文化、宣传、旅游部门和媒体的合作,开发图书、画册、专题片、纪念品、明信片、报刊专栏等形式多样的档案文化产品。

  4.提高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水平。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按公共性与安全性并重,充分考虑方便性和舒适性的原则,建设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场所;规范查阅制度,简化查阅手续,及时周到为各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让查阅利用者满意。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规范档案查阅审批程序,及时满足档案查阅利用需要。

  (五)加强档案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加强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牢固树立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忠诚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提高协调关系、解决问题,推进档案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支持,将优秀档案干部职工选送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培训。加强档案业务培训,积极举办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专题培训。

  2.提高素质。要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务和统筹档案归属流向能力。积极引进或培养能组织管理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征集及展览策划、档案资政服务产品和文化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优化档案人员配备,为档案室配备能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需要的人员。

  3.强化合作。各级档案部门要通过与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和组织开展合作,为数字档案馆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为档案征集开拓渠道,为档案资政、文化产品开发和档案保护提供人才。引导档案中介机构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等档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检查评估、专项督查的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提供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到建立档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同步进行,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的,要将档案部门列入成员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依法落实档案工作职责。

  (二)加大经费投入

  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本规划涉及各项任务的投入力度,根据档案安全管护工作需要,科学核定档案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对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服务利用、档案文化建设、档案科研、教育培训、陈列展览、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给予支持,并随当地经济发展、财力增长而增加投入。

  (三)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档案部门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新举措和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成绩,树立先进典型,培育档案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精神,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拓展档案对外交流,引进先进经验,发挥档案特殊作用,为全州改革开放大局服务。

  (四)强化安全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时,要把档案馆(室)列入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威胁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档案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档案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损毁、丢失档案事件和失泄密事件;要建立电子档案存储载体检测和认证制度。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档案安全保管制度措施,强化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国家综合档案馆要落实24小时有安保人员不间断值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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