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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8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74号
  • 发布日期: 2017-06-26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红河州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红河州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 《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州委、州政府将档案工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不断加大投入,“十二五”以来,全州档案事业进入发展快车道,各个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特别是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制约全州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以有效缓解;数字档案馆建设有力拉动档案工作全面发展;全州馆藏档案总量达到68万余卷,红河州特有少数民族档案得到抢救与保护;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得到加强,档案事业经费持续增长,人员编制普遍增加。

  州政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讨论、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发展的脉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档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对“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科学谋划,及时编制和印发《规划》, 必将有力的引领和推动全州档案事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

  实施“以人为本”、“服务先行”、“安全第一”三个战略,构建“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按照省档案局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州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建筑面积翻两番、档案数字化总量翻三番目标。全面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实现档案管理法制化,为提高 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服务;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和综合档案馆“五位一体”(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功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逐步构建诚信社会夯实基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及时为各项工作提供历史经验;在铺就“中国梦.红河路”的进程中贡献力量。

  三、《规划》的特点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州档案事业发展非常关键的时期。《规划》在回顾“十二五”全州档案事业发展概况,分析“十三五”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为全州“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确定了新标杆、描绘了新蓝图、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保障。

  (一)明确全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资源建设是开展档案工作的基础条件,事关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州还存在着档案资源不够丰富、结构不够全面、特色不够鲜明、与民生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紧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档案资政服务水平,服务全面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发挥好档案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做到对接准、服务好、不缺位。“三个体系”建设要更加完善,强化依法接收,加强重点建设、重大活动、重要人物、地方特色等优质档案资源收集工作,加大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力度,加快构建馆藏资源丰富优质、结构多元、门类齐全、载体多样,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比较完备,馆藏档案总量比“十二五”末的68万卷多 10万卷。探索建立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民生档案信息管理服务新格局,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优质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此外,《规划》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档案精细化管理,经济园区等新型组织建立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和制度,乡镇(办事处)要构建为民服务档案资源,并推动建立乡镇档案馆,村(社)要围绕维护群众利益收集档案,开展家庭档案保管。

  (二)明确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建设。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和底线,是档案部门的基本任务和第一要务。 针对全州档案基础设施设备还未全面完善,档案安全管护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规划》分别就档案馆、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及档案抢救与修复、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了要求。《规划》提出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求档案馆(室)应合理 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

  (三)明确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工作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档案事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 《规划》充分考虑到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从档案数字化建设、电子档案收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信息共享和远程利用、参与大数据中心建设、电子档案备份等方面,对档案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规划》要求全州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把握 档案数字化战略方向,以馆藏档案 100% 数字化及接收进馆档案 100% 电子化为基本标准,实现电子文件即时归档管理,2001 年以后形成的档案,在移交档案馆时,要同步移交电子(数字化)档案。州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已建成新馆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及时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档案室要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加快档案室建设工作。

  (四)明确深化和拓展档案利用服务。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衡量档案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因素。档案在利用服务这一阶段主要有“资政、惠民、育人”三项功能,围绕这三项功能的发挥,《规划》就服务大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升查阅利用水平等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

  四、《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安全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规划有效实施。《规划》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列入本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规划执行从严从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档案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和典型宣传,拓展档案对外交流,营造档案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

  《规划》为全州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目标、任务和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找差距、找办法,锲而不舍,奋力开拓,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构建全面覆盖、精细管理、便捷利用的红河档案工作新格局,不断为红河改革和发展贡献智慧、提供支撑、凝聚正能量。

  红河州档案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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