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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6-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作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州交通运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州委“13611”的工作思路,不忘初心,全面落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实施“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目标,努力构建“二纵三横一边六联”的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通县公路高速化、乡村道路标准化、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服务信息化”进程,把交通运输作为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助推红河开创跨越式发展。

  2017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力争350亿元;建成高速公路138公里;上半年实现全州建制村硬化率100%的目标;有轨电车示范线10月1日通车试运行,完成投资3.2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继续深化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2%;干线公路优良路率,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省级要求;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积极推进高等级公路及沿线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和农村改路工作,进一步提升红河城乡人居环境。为实现2017年“开门红”,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2亿元,同比增长50%;力争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3%。

  一、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1.加强与省交投公司的沟通协调,争取农村公路贷款资金、产业基金、国开基金对公路建设的投入。

  主办单位:财务科;协办单位:规划科、基建科、州高投公司、州公投公司。

  2.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州级高速公路发展基金对高速公路建设的投入。

  主办单位:财务科;协办单位:规划科、基建科、州高投公司、州公投公司。

  3.按“沉淀要消化,当前要清零”的要求,及时精准使用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程量,避免中央资金沉淀。

  主办单位:财务科;协办单位:规划科、基建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业主。

  4.加强高速公路、二级公路等项目债务管理,在确保偿还当年债务的基础上争取债券置换资金。

  主办单位:财务科;协办单位:州高投公司、州公投公司。

  二、全力提速高速公路建设步伐

  5.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我州“十三五”规划的项目在2017年全部完成审批、开工建设。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加快项目推进,实现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李仙江至绿春段)开工建设。

  主办单位:规划科;协办单位:基建科、财务科。

  6.加快推进蒙自至文山至砚山、泸西至弥勒(一期)、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建设,力争9月底建成泸西至弥勒(一期)、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10月建成蒙自至文山至砚山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元江至蔓耗、蔓耗至金平、元阳至绿春、石林至泸西、建水(个旧)至元阳、蒙自至屏边等8条在建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年内投资计划圆满完成;完成绿春至江城至勐醒 (绿春至李仙江段)PPP招标工作。

  主办单位:基建科;协办单位:规划科、财务科、州高投、州交投、项目公司。

  7.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和全面推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为重点,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品质工程”。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管,实现造价管理和跟踪审计的全覆盖。

  主办单位:基建科;协办单位:财务科、州质监站、州造价中心、项目公司。

  三、精准实施交通扶贫和民生实事

  8.围绕2017年脱贫出列工作,精准实施交通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国库、省库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确保实现2017年上半年全州100%建制村通硬化路的目标。

  主办单位:基建科;协办单位:规划科、财务科、州质监站、州造价中心、州公路处。

  9.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发挥好示范县和先进县的引领作用,努力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

  主办单位:基建科、养护科、州运管局、州路政支队;协办单位:规划科、财务科、州质监站、州公路处。

  10.加快蒙自、绿春2个路网改造在建项目30公里建设。

  主办单位:基建科,协办单位:规划科、财务科、州质监站、州造价中心、相关县市交运局。

  11.启动实施“直过民族”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硬化路建设。

  责任单位:基建科、规划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12.进一步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加快元阳小新街乡嘎妈村委会上新寨村、下新寨村入村道路硬化建设。加大对上新城乡小土龙、瓦灰城挂钩贫困群众的房屋建设补助,加快贫困群众的房屋建设步伐。加大三个挂钩村产业扶贫力度,建设完成瓦灰城村委会17公里产业路,加大3个村生猪养殖、板蓝根种植补助,加快群众脱贫步伐。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投资3170.7万元的上新城乡“兴瓦”公路建设和投资1241.18万元的小新街到都鲁堡公路2017年建成通车。

  主办单位:局机关党办;协办单位:局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科、基建科。

  四、切实加强公路水路养护管理

  13.坚持建养并重,围绕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4个方面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公路养护指标:高速公路优良路率不低于94%;普通国省干线优良路率不低于72%;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技术状况检测和路面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100%;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科学技术运用普及率达到100%。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5年大会战期间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条件,努力减少公路建设对现有普通公路的影响,使高速公路建设与普通公路路况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研究制定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清理费、占用费取消后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县级路政做好案件处理,规范经营管理单位路产修复。

  主办单位:养护科;协办单位:州高管局、州公路处、州路政支队、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14.完成危桥改造1座。

  责任单位:养护科、州公路处,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15.督查指导县市及有关部门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工作,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1956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养护科、法安科、州公路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16.实施完成5公里高二线灾毁恢复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养护科、州公路处,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17.积极推进新一轮治超工作,深入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车辆运输处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

  主办单位:运输科;协办单位:红河公路局、州运管局、州路政支队,相关业主。

  18.继续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注意“桥下安全”治理。

  主办单位:养护科;协办单位:州高管局、州公路处,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路政支队。

  19.结合“文明公路运输线”创建,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要求,以“一改四治一拆”行动为抓手,精准实施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和“两站一区一线”(客运站、收费站、服务区、高等级公路及沿线)服务提升工程。

  主办单位:局办公室、养护科、基建科;协办单位:运输科、规划科、法安科、州运管局、州高管局、州航务处州治超办,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高等级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路政支队。

  20.加快“五小工程”推进工作,在2017年6月份完成国道、省道、县道、一级公路、高速公路“五小工程”的建设任务;到2017年底完成乡道“五小工程”建设任务。

  主办单位:养护科;协办单位: 红河公路局、州高管局、州路政支队、州公路处、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21.加强内河航道和红河界河航道日常养护、汛期航道应急抢通工作。

  主办单位:州航务处;协办单位:相关县市交通运输局。

  五、不断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水平

  22.加快推进公路水路客运售票实名制工作。

  主办单位:州运管局、州航务处;协办单位:运输科。

  23.继续做好全州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网约车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市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县市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做好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城市公交逐步向农村延伸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物流发展的要求,配合省厅推进甩挂联盟创建、道路运输无人车承运人试点、农村物流试点、城市配送试点、多式联运示范、物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主办单位:运输科,州运管局;协办单位:规划科、基建科、养护科。

  24.全力推进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建设,加强对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的监督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建设方案,2017年完成投资3.2亿元,督促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完善并取得项目的相关行政许可。同时,做好蒙自北停车场的建设用地征地工作,调度中心的设计、报批和建设工作,相关线路建设工作,完成PPP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好融资的相关准备工作,运营筹备,以及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等。

  主办单位:运输科,州运管局。

  25.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助推新能源汽车广泛使用。

  主办单位:养护科;协办单位:运输科、法安科,州路政支队、州高管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26.进一步推动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周边国家运输合作,不断提升红河交通对外开放水平。

  主办单位:州运管局;协办单位:运输科。

  27.继续推进中越红河界河航运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并完成马堵山、土卡河、戈兰滩三个库区航运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列入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项目库。

  主办单位:州航务处;协办单位:相关县市交通运输局。

  28.实现2017年全州脱贫出列村中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29.实现2017年全州脱贫出列村中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邮政。

  责任单位:运输科、州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邮政公司。

  30.实现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

  31.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覆盖,车辆上线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

  32.完成公路客运站厕所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

  3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完成85%。

  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

  34.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实现二级以上客运站100%覆盖。

  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

  35.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

  主办单位:州运管局、运输科;协办单位:规划科、基建科、养护科。

  六、统筹推进行业改革

  36.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

  主办单位:法安科;协办单位:人事科、州运管局、州路政支队、州航务处、州公路处、州质监站、州造价中心。

  37.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法安科;协办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

  七、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38.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围绕“平安交通”建设目标,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公路管养、单位内部5个领域为重点,加强行业监管,夯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精准监管、严格执法,着力抓好危桥危隧、在建桥梁隧道、农村客运、包车客运、危货运输、旅游客船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重点监管州管运营高速及地高网在建项目,分解落实责任。实施好省、州政府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主办单位:法安科;协办单位:基建科、运输科、管养科,州运管局、州航务处、州公路处、州路政支队、州高管局,相关业主。

  39.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配合省厅做好全省公路路网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建设与交通运输气象预报服务,深化公路水路安全联防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抓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强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维护行业稳定。

  主办单位:法安科;协办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八、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40.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等中央和省州重大会议精神。

  主办单位:机关党办;协办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41.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继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主办单位:人事科;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2.抓住想干事、敢干事这两个关键,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考核评价、奖惩等机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开拓进取。

  主办单位:人事科;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3.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主办单位:机关党办,协办单位:人事科、工会、团委。

  44.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主办单位:人事科。

  4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环境。

  主办单位:机关党办、局办公室,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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