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三个着力”及早谋划农业农村改革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农业农村改革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紧扣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就如何落实好文件精神进行了细化研究分析。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明晰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村改革为着力点,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思路,从“三个着力”及早谋划工作。
一是着力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上有所作为。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明显、示范带动较强的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州级示范合作社,择优推荐部、省示范合作社;完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功能互补、协同配合、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着力在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有所作为。适时出台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定农户承包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汇交,建成州、县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放活土地经营权,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农村经营权流转管理,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着力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所有作为。2019年完成开远市、建水县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余11个县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年内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20年完成除开远市、建水县外11个县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年内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及规则。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依法保护好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合理利用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集体成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