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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5
  • 发布机构: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州、市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引导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

  蒙自经开区总用地规模为143.99km2,包括五大片区:即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用地面积为93.25km2,蒙自片区用地面积为9.16km2,开远片区用地面积为22.55km2,个旧片区用地面积为19.03km2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基期:2020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人口

  规划远期城镇常住人口27万人,农村常住人口2.5万人。

  (5)规划定位

  世界锡铟产业基地,中国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加工及贸易基地。

  (6)产业选取

  主导产业:聚焦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领域,实施强链延链补链工程,培育和集聚一批创新型行业领军企业,形成集群规模优势,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

  辅助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禀赋,外引与内培相结合,加快现代化工产业、绿色生态产业两个辅助产业蓄势发展,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加速形成新旧动能转换主体力量。

  传统产业: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生产集中度、加快产能输出、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政策要求,加快钢铁、生物医药、轻纺等N个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快应用数字化技术实施智能制造,全面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7)规划目标

  蒙自经开区要肩负使命与时代担当,引领红河州全方位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进行国际合作与分工。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理念,以“中国制造”为路径,实现产业集聚和产业升 级,为云南省及红河州未来建设提供产业支撑。其发展目标为: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口岸园区、对越中越经济走廊的核心陆港、云南省转型发展和产城融合示范区、红河州“三区联动”的产业平台。

  (8)规划结构

  规划蒙自经开区整体空间格局为“一核、两轴、四片、多点”。

  一核即依托大屯-雨过铺片区形成的工业发展核心,带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现代工业体系构建。

  两轴分别为南北向的产业开放发展轴和东西向的产业协同发展轴。其中南北向通过串联开远片区、本部核心区、蒙自片区,依托昆河经济走廊优势,立足综合保税区、航空港、高铁等内外开放发展动力要素,打造北联昆明,南接河口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开放发展轴;东西向依托玉蒙河铁路和规划高速公路,促进本部核心区、个旧片区产业要素流通,打造产业协同发展轴。

  四片即本部核心区、蒙自片区、个旧片区和开远片区。其中,本部核心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蒙自片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新型建材、现代仓储物流、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产业;个旧片区重点发展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开远片区重点发展能源及现代化工产业,辅助发展绿色食品、轻纺、环保建材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规划占用耕地、林地,改变原有植被,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施工期扬尘、规划区新建配套设施等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建筑施工及社会活动产生噪声;地表开挖等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建筑垃圾的临时和长期堆放对环境的影响。

  (3)进驻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4)进驻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切实做好耕地、林地补偿工作。

  (2)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施工噪声的控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3)对进驻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进驻企业生产工艺、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进驻企业的环保监管,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5)加强区域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与评价,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的实施,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5094108341

  电子邮箱:493232774@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楼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3629479950

  电子邮箱:593796528@qq.com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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