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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93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5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红河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解决我州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93号),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是对户口登记管理中法律底线的维护,也是对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的坚守。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事涉民生冷暖,意味着长期游离于正常社会体系之外的无户口人员终于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享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服务,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更关系到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和共享发展。我州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历史遗留的无户口人员问题十分突出,不仅影响了无户口人员及其亲属的生活,也衍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长期困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一大难题。2015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八类无户口人员的解决政策。20175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一类无户口人员的解决政策。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州情实际和前期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对解决我州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彻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决心,将为全州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现存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防止产生新的无户口人员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今年是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关键之年,也是攻坚之年。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把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列为今年的六项惠民改革事项之一。 我州无户口人员问题突出,解决落户工作的起步也较早。20157月以来,全州已累计为4万余名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应该说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身份难以认定、关键证明材料缺失等各类客观因素,仍有许多疑难的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要在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任务十分艰巨,必须要以敢打硬战、敢啃硬骨头的精神,直面问题、攻坚克难。为此,州政府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从即日起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攻坚工作,在年底以前基本解决我州公民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精神上来,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具体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打一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攻坚战,全力以赴完成党和人民交给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历史使命,向州委、州政府和全州人民交上圆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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