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8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67号
- 发布日期: 2017-06-26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根据要求,现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67号)文件作如下解读说明:
一、文件背景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对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我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平台建设和全州13县市实现“颁新”等任务。但全州总体工作推进缓慢,存在政府不重视、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县市人员未划转到位、资料未移交到位、数据整合进展缓慢、未停发旧证、个别县市窗口建设未完成等问题。
按照部、省2017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三是健全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度体系;四是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五是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州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责任,我局代拟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报州政府,申请以州政府办文件下发各县市,以促动县政府重视并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文件内容
(一)文件要求各县市政府及州直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文件对2017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作了安排,明确时间要求。一是6月30日前资料全部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窗口建设到位、未停发旧证的县市停发旧证;二是加快存量登记数据整合汇交,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10月31日前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到位并形成统一数据库汇交到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三是确定泸西县作为我州2017年启动并完成房地产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四是2017年弥勒、金平、河口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文件同时要求县市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