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04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0〕36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

  一是国家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2018年以来,我国汽车迎来产销量下滑拐点,2019年下滑趋势明显。2020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3月3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促进汽车消费,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明确“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二是我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迫切需要。红河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能源、资源和区位等独特优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汽车产业,要求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当前,全州共有新能源汽车3439辆,年内新增691辆,与2018年推广前843辆相比,全州新增新能源汽车2596辆。从新能源汽车使用分布县市来看,主要集中在个旧、蒙自、弥勒、建水、石屏等滇南中心城市及重点旅游景区;从新能源汽车使用范围来看,主要以私人领域用车为主,公共领域用车主要集中在公交、出租、物流等方面。在政府的引导和市场驱动下,目前,全州已有充电枪1409支(其中,直流枪877支,交流枪532支),总功率达39579千瓦;建成充电站69座;充电车位3000余个。未来红河州新能源汽车产能将以较快速度增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扩大市场消费,对当前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5号),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9月4日至7日,我局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全州13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机关事务局、州税务局、州供电局、州邮政局、州能源局、州投资促进局、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州红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36个单位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9月15日由红河州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强调“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3个方面提出了17条措施。

  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明确要求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乘用车(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明确从创新换电服务商业模式、增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辨识度等方面,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认知认可度,提升城市绿色出行形象,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

  二是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明确以高速公路为重点,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州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等措施。明确从停车、充电服务费等方面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三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围绕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等方面,充分发挥我州区位和资源优势,按照全省汽车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主动承接和引进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相关项目落地,鼓励引导我州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制造业等企业拓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到“三区”集聚发展。

  四、如何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发挥县市的主体责任。《政策措施》在明确省级政策的同时,在第17条要求“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严密配套措施。“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各项奖补、税收政策。”分别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州能源局牵头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县市强化工作会商协调,定期不定期研究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