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2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0〕51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方案》(红政办发〔2020〕5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做好《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工作,现就《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情况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济,导致外需萎缩,我国部分外贸产能转向国内市场。因内外贸市场环境不同,外贸企业在拓展内销市场时遇到了一些困难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22日下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省政府办公厅结合云南省实际印发《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58号)。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确保产业链、供应链正常运转,我州出台了本《工作方案》。

  二、出台意义

  《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决策部署,对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搭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简化税收服务、强化金融保险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的系列支持措施,有利于破除我州外贸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障碍,促进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通内外贸工作堵点。对于做好稳外贸、保主体工作,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我州《工作方案》分为工作原则、主要措施两个部分。

  工作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部署要求,鼓励我州外贸企业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

  主要措施相比云政办发〔2020〕58号文件的10项任务,在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了1项,共有11项。分别为:

  一是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准入;二是扩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适用范围;三是简化办理涉税程序;四是发挥投资对出口转内销带动作用;五是多渠道搭建内销平台;六是拓展线上营销渠道;七是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八是创立内销品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九是做好融资服务和保险支持;十是强化配套资金支持;十一是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四、注意事项

  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良好环境。

  州级有关部门要联合建立跟踪管理服务机制,深入摸底调研,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协调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做法,确保我州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