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红政办发〔2023〕61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26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6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州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红河实际研究起草了《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由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强州建设取得新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质量满意度稳步提升,质量要素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大循环、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改善,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以上。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方案》正文主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组成,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聚焦质量发展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从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方面: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优势、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优质消费品供给能力、增强特殊消费品安全性适配性、提升建筑工程品质5条工作措施。
二是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方面:优化高质量基础件通用件供给、提高新材料质量竞争能力、推动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3条工作措施。
三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方面: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3条工作措施。
四是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方面: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多样化升级、推动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效能3条工作措施。
五是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方面: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加强红河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5条工作措施。
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明确由州市场监管局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
四、其他
红河州《方案》中未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无需要专门诠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