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红政办发〔2023〕47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省级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据此,红河州及时启动《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调整完善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省级清单(2023年版)》,先后两轮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对《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形成《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州教育体育局主管,州教育体育局和县级体育部门实施;将州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接“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委托实施。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删去州林草局主管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