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2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红发改投资〔2024〕29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前,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3〕24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项目前期论证质量,提高项目资金申请精准性,在充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7号令,2023年修订)、《云南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基础上,出台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对投资咨询评估范围、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程序、质量管理等内容进行细化,共分8章、34条。
第一章总则,为第1至4条。主要阐述制定出台该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总体原则、工程咨询单位有关要求、投资咨询评估的主管部门、管理方式等内容。
第二章咨询评估范围,为第5条。明确了投资咨询评估具体包括的事项两大类。一是投资决策咨询评估,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以及需要开展的项目其他前期工作的审核评估;二是投资决策后评价,具体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等实施情况、投资效益评价。
第三章咨询评估费用,为第6至7条。明确了咨询评估费用由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及州级财政预算费用等进行保障,具体评估费用参考省和国家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咨询评估机构管理,为第8至10条。列出了咨询评估机构应具备条件、确定程序、调整方式等内容。为切实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权威性,明确对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实行动态调整。
第五章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为第11至15条。明确了遵循招投标、政府采购规定并实行回避的原则进行具体评估事项咨询机构的选取。列出了委内咨询评估工作流程,给予咨询评估机构独立性保障,重大项目咨询评估可委托多家评估机构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咨询评估管理规范,为第16至23条。主要对咨询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咨询评估任务保密管理、评估报告内容及完成时限、内部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
第七章咨询评估质量管理评价和监督,为第24至32条。主要规定咨询评估机构廉洁自律要求、咨询评估报告质量评价、惩戒措施、申述方式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为第33至34条。分别是本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