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发〔2017〕55号
- 发布日期: 2017-09-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黄彦翔等十六位同志为州人民政府第七届法律顾问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政府和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经过民主推荐,严格考察,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原法律顾问室聘任的基础上,聘任黄彦翔等十六位同志为州人民政府第七届法律顾问。
一、首席法律顾问:黄彦翔
二、法律顾问:李俊滢、彭希俊、周春红、郭丽慧、龙腾海、龙凯、刘精阳、崔娥、郑家林、许云蒙、杨煜峰、包明泽、陆海波、章慧、杨斌
三、法律顾问室主任:黄彦翔
四、法律顾问室副主任:李俊滢
法律顾问聘期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聘期届满,可以续聘。在聘期间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履行职责。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