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人事任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9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做好我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根据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对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和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罗 萍 州人民政府州长

  第一副指挥长:李成武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指挥长:余玉龙 州水利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王必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统计局局长

  夏 明 州应急局局长

  组 成 人 员:毛 杰 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  波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娄  东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邓进秀 州民政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悦江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  洋 州商务局局长

  张艳梅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毛晓鹏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朝晖 州审计局局长

         州广电局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杨云鸿 州林草局局长

  杨旺林 州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曹中和 州气象局局长

  宗继伟 州地震局局长

  龙宪忠 州水利局副局长

  张俊忠 州应急局副局长

  曹福波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施  明 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红河分局局长

         州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王  冰 红河供电局党委书记

  白富启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段长

  刘  强 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金恒昌 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蒋龙昌 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黎艳华 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水利局副局长龙宪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水利局一级主任科员李永列兼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落实国家防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制定全州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州的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审定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城市防洪等防汛抗旱减灾预案;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指挥防洪工程抗洪抢险,协调上下游、左右岸,指挥调控、调度全州跨区域江河湖库丰枯水量,保障防汛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指导各县市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遵照州委、州政府及州自然灾害应急委、州防指安排部署,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委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州级负责的防汛抗旱各项具体工作,及时掌握全州汛情、旱情、灾情,提出具体的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建议;对全州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水工程防洪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抓好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建设;指导防汛抗旱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及时组织气象、水文等有关单位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提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意见建议。向州防指报告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及会商研判意见建议,执行上级指挥机构和州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协调联系机制,及时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委办公室和州防指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防汛抗旱有关信息。

  (三)成员单位职责

  1. 州发展改革委。指导防汛抗旱减灾规划编制;负责协调安排防洪安全工程、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抗旱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通信部门及运营商,支持配合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抗洪抢险的监测、预警、调度信息保障工作并给予政策性支持,保障防汛抢险通讯通畅。

  3. 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临江临河、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内各类学校做好校区防汛安全工作,开展在校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防灾避险意识。

  4. 州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情、旱情导致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抗旱人员和抢险物资的交通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因汛情、旱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洪水威胁区域人员安全避险转移。

  5. 州民政局。负责水旱灾害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协同配合做好避险转移安置人员和受灾群众生活保障。

  6. 州财政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预算安排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和配套资金,重要业务保障能力提升保障资金。筹集安排州本级防汛抗旱减灾救灾资金,及时审核划拨国家、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并监督各级按规定使用。

  7.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做好山洪地质风险分析研判,负责组织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预警预报及其他相关工作;优先保障防洪工程、抗旱工程的国土空间利用,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负责城乡规划中防洪规划部分实施的监督指导。

  8. 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加强汛期、枯水期间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报告相关水环境状况,防范饮用水源地污染、水质变化造成水质性缺水事件,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水质性缺水事件。

  9.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排涝、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做好城市防洪、排涝综合规划,督促指导城镇供水及供水设施管护、供水方案编制,实施城市节水措施;负责城区防洪设施正常运行及河道行洪障碍物和阻水物清除,组织指导实施水毁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

  10.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航道交通基础设施防汛安全管理及抗洪抢险、修复及保通工作。协调配合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运输,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汛期航运安全管理。

  11.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农业种植情况以及洪涝、干旱等灾害信息;负责农业生产减灾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12. 州水利局。负责全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能力,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指导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工程防汛抗洪工作督查。负责发布全州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向州防指及成员单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水利厅报送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抗洪救灾信息。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13. 州商务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加强对洪水、干旱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

  14. 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临江临河、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内各类旅游景点做好景区设施防汛安全工作,加强景区防汛、避险安全提示和宣传,指导景点管理单位及时组织遇险游客安全避险转移。

  15.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洪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开展干旱饮水水质监测,负责水旱灾害期间疾病预防控制及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风险问题的干预措施。

  16. 州应急局。组织开展水旱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按规定衔接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运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指导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洪水围困人员。组织协调汛期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17. 州审计局。根据防汛抗旱工作实际,指导做好防汛抗旱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8. 州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信息,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19. 州能源局。加强水电站防汛安全行业监管,督促落实水电站防汛责任、预案、物资队伍、水毁修复等防汛抗洪准备,严格执行防汛抗洪、抗旱调水调度指令,加强水电站汛期安全运行管理指导。

  20. 州林草局。做好旱季森林防火工作,避免苗木因旱损失,协调支持防汛抗洪抢险所需木料保障。

  21. 州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22. 州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对雨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趋势分析预测,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预警,配合预测分析制作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时提供防汛抗旱减灾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保障服务。

  23. 州地震局。及时提供地震速报信息,为水利水电工程抗震抢险提供信息保障服务,指导做好州防汛抗旱工程抗震能力建设,加强地震灾区防汛抗旱工程地震损失调查评价,为震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24. 州政府新闻办。组织开展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审核把关防汛抗旱相关新闻报道内容及渠道,正面把握宣传导向。

  25. 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实施全州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减灾工作,根据防汛抗旱指令,执行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加强队伍专业培训演练。

  26. 滇中引水建管局红河分局。负责红河州境内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期间各类工程安全度汛及施工区域防汛安全,按照规范规程及有关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度汛。

  27. 州水文水资源局。组织指导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及时负责发布水情、旱情预警信息。负责江河洪水水情监测和水文情报预测预报,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分析研判和预测预报预警,负责预测分析制作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江河、工程险情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州防指提供水情预报预警信息,为防汛会商提供技术支撑,参与防汛抗旱应急处置。

  28. 红河供电局。负责水旱灾害灾区电网、输变电工程设施安全运行,负责电网及配套设施防汛安全工作。优先保障防汛、排涝、抗旱、抢险、重点防洪工程电力供应。

  29. 中国铁路昆明局开远车务段。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设施及其沿线的防洪安全及铁路运输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

  30. 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负责指导全州各电信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通讯的日常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赋予的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洪的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通讯设施;根据汛情需要,按照《红河州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讯设施。

  31. 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负责指导全州各移动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通讯的日常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移动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赋予的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洪的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通讯设施;根据汛情需要,按照《红河州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讯设施。

  32. 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负责指导全州各联通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通讯的日常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联通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赋予的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洪的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通讯设施;根据汛情需要,按照《红河州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讯设施。

  33. 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全州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通信铁塔、电力等配套设施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州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通信铁塔、电力等配套设施的畅通保障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赋予的应急抢险任务,必要时配合通信运营商架设临时通讯设施;根据汛情需要,按照《红河州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协调指挥调度通讯设施。

  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