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任〔2022〕15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林明伟等十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林明伟 任红河州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川 任红河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白贵洪 任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红武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 芬 任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崔 富 任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 芳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杨柏源 任红河州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
聂 睿 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刚 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 颖 任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念云江 任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校长(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冯 挺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温 凡 免去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白志光 免去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婷华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成雄 免去红河州能源局副局长、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