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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政办发

  • 索引号: hhzrmzfbgs/2024-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4〕52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红河州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成品油市场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我州成品油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商务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云商市运〔2024〕6号)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建集数据采集、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系统预警、部门共享于一体的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将全州在营加油站以及今后新建、迁建加油站统一纳入平台管理,不断提高成品油市场监管质效,促进全州成品油销售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依法纳税,赋能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数据采集终端。参照省厅《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数据采集技术方案》,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为对象,在不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不改变加油机原有安全防爆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安装软硬件设施,对加油机、储油罐等数据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并上传管理平台。

(二)推行州级管理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构建数字化、智慧化的成品油流通治理和服务新体系,采集各加油站购进、销售、库存、资质许可等数据,智慧化动态分析行业状况,并按照《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与省级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管理平台形成的数据资源作为全州公共数据资源由州数据主管部门体系化管理,并结合商务、税务、安全、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需求,开展数据归集共享,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全州成品油流通领域大数据综合监管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建设范围。红河州境内所有在营加油站。

(二)实施方式。州人民政府授权州商务局作为实施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运营方,具体负责全州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和后期运维,并签订平台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三)资金保障。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及运维所需资金由州级财政先行垫付,再按财权、事权、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年终结算时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分担;项目建成运行后,新建、迁建、扩建的加油站安装运行数据采集系统所需资金,由加油站经营主体自行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底前)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全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进一步摸清加油站基本情况,包括加油站设备信息及零售管理系统、互联网使用等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加油站业主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由州商务局、州税务局共同牵头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督促中标企业实施加油站数据采集系统安装、管理平台数据集成等工作,确保管理平台在规定时间内上线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督促并组织县市有关部门与中标企业共同依据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管理平台建设。

2. 动员加油站经营单位配合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由中标企业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加油站工作人员对系统的认知和使用能力。

3. 指导各县市及时处置管理平台建设中的各种意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加油站经营单位出现的不配合、故意损毁和破坏系统运行等行为。

4. 与各加油站经营单位签订《诚信使用承诺书》,保障数据采集系统正常运行。

(三)验收试运行阶段(2025年1月底前)。由专班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实施主体、技术专家等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管理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实现省、州平台数据对接,并为各县市、有关职能部门分配平台使用权限。

(四)应用与运维(长期坚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升级管理平台功能,依托加油站综合智慧管理平台精准高效开展综合治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完善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用等相关制度,持续推进管理平台规范平稳有效运行。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管理平台快速建成使用,成立由州政府统一领导,州商务局、州税务局牵头,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数据发展中心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的红河州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许高红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羊劲松 州政府副秘书长

和 涛 州商务局局长

刘 毅 州税务局局长

宋 文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关兴全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师留永 州商务局副局长

陶秀萍 州财政局副局长

姜永华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曜宇 州税务局副局长

王晓伊 州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师留永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平台建设、运维和数据应用等工作的统筹协调。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州政府办:统筹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督促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及时限要求合力推进管理平台建设。

州商务局:牵头推进管理平台建设,指导各县市摸清加油站基本情况,全面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督促建设运维单位按方案要求推进管理平台建设和后期运维工作;协调各单位开展数据对接和应用,实现信息共享。

州税务局:牵头推进管理平台建设,将管理平台监测数据作为成品油流通企业税收征管参考依据,对比分析企业申报的涉税数据,查处瞒报收入、纳税申报异常、偷税漏税等行为;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管理平台建设和后期运维费用的保障工作。

州公安局:配合推进管理平台建设,负责预防、打击管理平台安装和使用中发生的恶意损毁设备、干扰设备运行、阻碍设备安装、妨碍公务及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故意损毁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数据作弊偷逃税款的犯罪行为。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推进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加油站油品质量和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管,依法查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州财政局:配合推进管理平台建设,负责管理平台建设及后续运维费用的保障工作;指导项目招标采购和资金安全监管等工作。

州数据发展中心:指导管理平台建设中数据收集、治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推动管理平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指导做好管理平台云化部署、资源审核发放及使用管理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负责统筹本辖区管理平台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细化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和后期监管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强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应用,联合州级有关部门抓好区域内成品油流通市场常态化监管和治理。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方案强化资金、人员、技术保障,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好招标投标、安装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共享等各环节要求,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管理平台建设高效率推进。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及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调动加油站经营单位参与管理平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配合摸底调查和施工建设。及时解答企业在纳税申报、数据纳统、规范经营等方面的疑问,为管理平台顺利建设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要强化对有关使用单位、运维单位数据安全的工作指导,严格落实有关保密制度,切实维护数据质量和安全。将加油站是否按规定安装、正常使用数据采集系统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打击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成果运用。各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要运用管理平台强化对各加油站销售数据监管,及时跟进指导达限企业升限纳统,确保成品油销售数据应统尽统;强化税收监管,切实纠治成品油领域偷漏税问题,确保成品油行业税收应收尽收;强化对加油站加油机计量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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