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
- 索引号: hhzrmzfbgs/2024-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4〕50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决定修订《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46号)。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原“二、主要任务。(五)设立专项资金,实施财政奖补政策。”中删除“对异地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地迁入红河州,正常经营且依法在红河州纳税,并书面承诺十年内不迁出的,州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州内企业通过依法重组州外上市企业、受让上市公司控股权、股权投资等方式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红河州实质开展经营活动并书面承诺十年内不迁出的,州级财政对该企业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每两年奖励20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