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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hhzylbzj/2026-000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1-05
- 时效性: 有效
行政处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325006908650007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医保行处字〔2026〕18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以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方式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险基金 |
| 处罚机关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涉嫌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共计134101.03;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134101.03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