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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四个强化”扎实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发布日期:2021-11-08 信息来源: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蒙自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统筹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目前,共梳理扶贫项目资产26.7亿元。

  强化组织政策“双保障”,确保责任工作“两落实”。为贯彻落实好2月24日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3月12日红河州乡村振兴局业务培训要求,蒙自市第一时间组建乡村振兴部门和12家行业部门组成的市级工作专班,乡(镇)、村建立工作组和小分队,健全了市、乡、村三级工作组织架构。按照市级统筹组织、部门具体参与、乡镇联动落实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蒙自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蒙自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定任务、定步骤、定责任、定时限,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调度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现场会或视频会进行调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调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分阶段、高质量顺利推进。

  强化实践实操,确保推进流畅规范。选取扶贫项目资产总量大、门类全的两个村作为试点,抽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组成试点工作组,对公益性、经营性和到户类三类扶贫资产中的各个细类资产进行摸清底数、确权登记、管护运营、收益分配全过程试演,及时总结讨论、查找问题、分析研判,确定摸底方式,角色职责,管护责任、受益人确定规则等细节,进一步完善《办法》《方案》。同时,召开市、乡、村三级同步的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视频会,充分开展动员,对流程和各环节台账进行详细实操培训,全面启动工作。

  强化溯源对账,确保摸底不漏一分。严格落实6月21日州级推进会议要求,坚持“应统尽统”,具体由财政部门牵头,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期间上级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和各行业部门的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整理出对应项目清单,确保财政资金一分不落。各乡镇和各行业扶贫部门充分梳理行业资金、社会捐款、自筹资金等实施的扶贫领域项目,确保扶贫项目一个不少。全市清查摸底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住建农危改资金、各行业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自筹资金等共37亿元。

  强化规范分类,确保管护运营到位。按照资产产权归属和收益情况,乡镇和项目单位提出初步分类意见,行业牵头部门和市级专班“双审核”的程序,将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特别是按照省、州日常督导要求,注重盘活经营性资产,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市共梳理出扶贫项目资产26.7亿元,占项目资金总规模的72.09%,其中,经营性资产3.27亿元,占扶贫项目资产总量的12.27%;公益性资产13.09亿元,占扶贫项目资产总量的49.08%;到户类资产10.3亿元,占扶贫项目资产总量的38.65%。通过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了公益性资产的管护责任,避免了资产流失、损毁,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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