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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913-222052-27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5
- 时效性: 有效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红河州范围内州级(含国家、省级、州级)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六十二条:“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号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修正)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收到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
三、实施机关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 号)规定;
2.红河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州发展改革委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
五、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六、申请材料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申请表 |
原件、复印件、电子材料 |
原件: 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 (3)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八、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取号或预约
无。
(二)申请
投诉人提交投诉书。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叉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窗口48号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39.130.181.35/
3.信函受理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叉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窗口
邮编:661100
4.传真受理
无。
(三)受理
收到投诉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四)审核
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五)许可决定
自受理投诉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六)送达方式
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红河州行政中心A区5楼A536 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3—3723159。
2.咨询回复
电话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39.130.181.35/)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
电话投诉:0873—3723159。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依法向红河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附 件
图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