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222040-5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4月10日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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