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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913-221915-3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申报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红河州州本级参保人
二、受理条件
符合《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规定的病种范围及相关准入标准。
三、 受理地点
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24室综合窗口。
四、申报流程
由参保单位经办人收集提交申办资料→审核人员受理并审核资料,资料齐全进行系统备案登记,发放《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申请情况告知书》→每季度末州医保中心办公会议备案登记。
五、申报材料
1、《红河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一份;
2、一张小一寸彩照;
3、符合病种“准入标准”规定的相关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及用药记录。
六、办理时限
当即办结。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受理结果:发放《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申请情况告知书》
送达方式: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3724294
监督电话:0873—3724418
十、表单领取
1、《红河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定点医料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领取。
2、《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受理窗口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