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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221914-1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医保体外诊断试剂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 红医保办发〔2023〕2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保中心、州监评中心: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体外诊断试剂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的通知》(云医保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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