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221859-1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再”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红河州发展改革委围绕“便捷、高效、精准”做文章,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采取“六再”措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政务服务全力推进资金争取和重大项目建设。1—10月,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预算内项目135个、资金34.1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项目66个25.36亿元、省预算内资金项目69个8.8亿元,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批次37个、专债资金107.25亿元;季度开工4批次重点项目271个、总投资1104.5亿元,累计新增入库项目154个、总投资666.6亿元。
——再明晰权责清单。全面贯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更新、取消、承接、调整行政事项及办事指南,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经更新调整,上报部门行政职权共3类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I项、行政裁决类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8项,“追责情形”31项。
——再下沉园区赋权。积极推动权力下放、资源下沉、服务下移,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先后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项行政许可权限赋权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将州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2项行政许可权限赋权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
——再提速投资项目审批。持续推进全州发展改革系统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项目申报便利度及办事效率,全州发展改革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均运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企业投资项目(含外资)备案”统一集中到各县市政务大厅发展改革窗口,即时办理符合规定的备案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将审批(核准)、招标投标、节能审查3个事项整合办理,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10月,全州备案项目3441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在10分钟内;全州审批项目1500个、核准项目19个,均按时办结。
——再减负招标投标。积极推进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会同州财政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红河州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禁止设置投标报名的通知》。自实施“两禁止”以来,为全州近7000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等投标成本1400万元以上。
——再落实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会同州商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并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再办理有关手续;对负面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业务,不再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今年以来,先后结合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2次自查,并组织完成了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
——再发力信用建设。一是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简化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明确“审批替代型、证明事项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容缺受理型、主动公示型”6种类型的信用承诺内容和方式,鼓励引导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主动作出综合信用、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专项承诺,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积极服务企业,开展失信修复。通过信用红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途径向企业宣传信用修复的重要性和修复流程。截至10月31日,共接到企业申请1374次,成功修复713家,对初审未通过的主动联系企业,指导其按要求重新提交修复材料。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征信修复”市场乱象。协同州委网信办、州人行、州市场监管局发起“征信修复”百日行动,现场核实涉“征信修复”乱象机构17家,清理整顿实际开展业务的机构4家,收缴非法宣传材料246份,拆除违法广告牌 24个,引导机构变更经营范围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