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 索引号: 20240913-221728-85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红河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专项排查整顿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部署,红河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酸检测组,对辖区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所有42家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了专项排查整顿,从依法执业、检测质量、实验室和检测人员资质、检测力量、室内质控开展情况、室间质评参加情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排查。现将此次排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可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提出。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附件:红河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排查整顿情况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