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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企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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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七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5 信息来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林草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七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26日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七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落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七条措施的工作,明确“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1〕26号)、《红河州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表》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七条措施的通知》(云林改产〔2021〕11号),结合全州林草产业发展改革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分析培育和激发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存在的困难问题,找准促进林草市场主体倍增的突破口,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

  一要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环境办法》,着力加强林草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适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申请办理事项要素,做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杜绝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现象,确保林草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取得实效。

  二要按照州人民政府“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做好直接取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的落实工作。

  三要厘清林草行业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

  四要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林办发〔2021〕24号)精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林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

  三、强化产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

  一是启动大抓林业招商行动,将林草项目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引导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支持社会资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龙头企业,打造规模化产业基地,确保林草产业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二是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推动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打造林果产业品牌。在确保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前提下,科学规划布局,健全利用管控制度,以县为单位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负面清单,鼓励县市优先在人工商品林、退耕还林地中有序发展林下中药材、野生菌、森林蔬菜等林下产业。激发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林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四、增强发展后劲,壮大市场主体

  增强发展后劲,为民营企业搭建平台。依托州内丰富的森林、草原、湿地、景观和民族文化资源,努力打造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地方特色知名品牌和精品线路。积极引导林草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加快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提升林草产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做好林草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森林康养基地的帮扶工作,挖掘林草产业发展“领头雁”,培育壮大小型微型林草企业建设规模,规范内部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拓展经营范围,引导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

  五、提升森林质量,建设高产基地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产业的一体化是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滇南中心城市的保障”的要求,强化森林近自然、多功能和精准化培育,分类施策,提升森林质量,巩固提升观赏苗木等传统产业,建设高产基地。开展提质增效、规模化经营和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做大做强核桃、澳洲坚果优势产业。开展“包山养菌、封山育菌、人工促繁”等专业化方式,打造“金牌”野生食用菌产业。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做优做精花椒、八角和竹笋等特色产业。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培育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草产业等新兴产业,全面推进林草优质高产基地建设。

  六、建立联结机制,培育新型主体

  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兼顾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林场,积极培育现代林草新型主体,加快构建林草新型经营体系。大力推进“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业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林草产业经营模式,将新型经营主体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逐步建立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种植户的“双绑”利益挂钩机制,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联合体,实现对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林农的全覆盖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林草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七、做足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各种媒体、博览会、展销会、专题品鉴会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政策内容的宣讲力度,使市场主体准确理解掌握做强做大自身的内在动力,提高辐射带动林农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号召力强的知名企业。及时总结、宣传一批较为典型的可复制的做法和模式,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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