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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出台落实“石榴红”工程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01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个旧市印发《关于落实“石榴红”工程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打造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大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到2025年完成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4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2项。大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到“十四五”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到92%以上,实现书同文、语同音、人同心凝聚力量。

  全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落实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设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2个精品示范村、100个美丽村庄。

  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村(社区)为基础单元,引导各民族流动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服务和管理,实现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社区融合、服务融合、生态融合、文化融合。持续推进南北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推动民族聚居区和南北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以鸡沙一体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打造以大屯街道—沙甸街道—鸡街镇—锡城街道—贾沙乡—保和乡—蔓耗镇7个乡镇(街道)公路沿线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打造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以乡镇(街道)集镇为中心辐射周边村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圈”,以鸡沙一体化建设为载体,打造鸡街沙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实现全域创建,推动创建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到2025年,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省级示范单位7个,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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