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索引号: hhzmzzjswwyh/2026-00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同频共振,开远市各部门、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
开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等率先学习,带动基层广泛深入学习。各部门采取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座谈会、“书香润同心 阅读聚合力”阅读活动、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30余次,覆盖2000余人;同时,开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线上媒体平台等载体进行广泛学习宣传。下一步,开远市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法治精神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常态化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把法治成果转化为促进民族交融的实际行动,共绘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灵泉街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小龙潭镇组织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大庄乡组织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开展群众性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