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 索引号: 20240913-220340-9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02
- 时效性: 有效
弥勒市按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洗洒水库环境保护问题整改
5月28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组现场督查洗洒水库,存在取水口处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完善,无视频监控设施等问题,并交办问题后,弥勒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18〕99号)要求,投资0.6万元,建设60米绿色铁丝围网,安装2道铁门;投资4万元,检修闸取水口建设一套监控视频设施,包括摄像头3个,500米线路,监控信号传输至值班室,实现24小时监控;投资22.08万余元,在洗洒水库东北面建设1500米绿色铁丝围网;投资1.5万元,新建3块一般道路警示牌、2块宣传牌、3块界标。
截至2018年7月27日,共投资28.18万余元,按时完成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确保全市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