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索引号: 20240913-221107-1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扎实推进“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红河州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实行同步交办查办、同步调查处置、同步督导检查和同步信息公开“四同步”,确保边督边改各交办事项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确保举报问题办理时效,我州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对每一批交办的举报问题材料,第一时间交办到责任单位,并督促其按时限要求办理、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截至6月14日20时,省环保督察办共向我州移交8批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32件,其中:涉及蒙自市2件、个旧市10件、建水县10件、石屏县2件、元阳1件、弥勒3件、开远2件、泸西2件;重点关注18件;属于重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举报案件2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水、土壤等综合类污染11件,大气11件、水污染3件、土壤污染2件,噪声污染2件和其它污染3件。
为有效督促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我州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举报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各部门上报材料时限要求,规范上报材料格式,完善案件转办流程,提高办理时效。督促各县市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切实加大对办理情况的催办督办力度,坚决落实边督边改任务,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按时按质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目前,省环保督察办移交我州的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中,已办结两件:
一是蒙自市“建水七吧烧烤”油烟扰民问题
2018年6月12日,蒙自市环保局约谈了“建水七吧烧烤”业主,要求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维修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是石屏县方丈砂石料有限公司采砂过程影响居民用水问题
2018年6月9日,石屏县联合调查组对石屏县方丈砂石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石屏县水务局下发了《水土保持责令整改通知书》,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石屏县方丈砂石料有限公司停产整改。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环保设施,修建沉淀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规范设置弃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落实拦挡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
下一步,我州将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相关县市加快转办投诉案件的办理进度,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严格按时限要求狠抓整改落实,案件办理完成后及时上报并公开办理情况。认真审核各县市上报的案件办结、整改情况报告,对于问题未查清、查处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一律限时重办,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结果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