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索引号: 20240913-221110-6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五)
截至2018年6月18日24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州移交共12批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6件,其中,涉及蒙自市4件、个旧市12件、建水县17件、石屏县2件、元阳县1件、弥勒市3件、开远市4件、泸西县3件;重点关注26件;属于重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举报案件3件。这46件环保举报交办件主要涉及大气污染23件、水污染10件、噪声污染9件、土壤污染15件和其他污染9件。我州及时将46件举报件全部移交相关县市办理。
目前,各有关县市党委、政府正按相关要求进行办理,已办结23件举报件(第3-7批共23件),其中属实1件、基本属实2件、部分属实15件,不属实5件;立案查处4家、责令整改8家、下达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金额达59万元,限产停产6家;办结案中有14件重点关注案件。
截至6月18日我州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约谈18人,问责个人14人,问责单位3家。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