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索引号: 20240913-221034-8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的通报(第二期)
截至2019年11月27日,红河州共接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件16件,其中涉及个旧市5件,蒙自市6件,弥勒市3件,建水县1件,屏边县1件;其中属于2016-2018年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重复举报案件4件。交办的举报件涉及大气污染9件,噪声污染5件,大气及噪声污染1件,固废污染1件。
目前,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16件举报件全部移交相关县市及部门办理。各有关县市及部门已照单全收,并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及办理时限,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