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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蒙自市
信件标题 投诉儿童在住宅区乱放炮竹
内容

基本情况:

近几天,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复兴路客连家居生活超市门前(红福苑东北侧约170米),一群小孩(穿幼儿园和小学衣服的都有)在附近燃放(乱扔)鞭炮,声音巨大,白天放、半夜也放,对附近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

本人家属有心脏疾病,对声波很敏感,听到巨大的鞭炮声后会心慌手颤,即使家里安装了3层隔音的玻璃窗,听到声音还是很大。

理由和依据:

该区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2类标准(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鞭炮声绝对超过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十)在禁止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诉求:

请执法部门予以制止,对小孩予以严肃警告教育,对小孩家长进行提醒教育。

最后提醒:

本人家属病情不太稳定,如果日后医生告知存在受鞭炮声影响的因素,我将会追究执法部门的渎职行为和小孩的侵权责任。为了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请和小孩及其家长沟通时严肃对待,并说明利害。

创建时间 2025-01-08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1-17
回复部门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5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1月11日、1月12日共5天11次分别在复兴路客连家居生活超市和红福苑小区、一号府邸小区门口附近进行连续蹲守,始终未发现放鞭炮小孩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深入周边店铺和市民家中进行摸底排查,经现场询问周边店铺和部分市民了解到,确实有小孩放鞭炮,但都放完就跑,不知是哪家小孩,最近几天已无人放鞭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周边市民宣传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各市民对自家小孩做好管教,周边市民表示会遵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二、办理情况

2025年1月1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向反馈了相关处理情况,对我们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对执法工作表示理解和认可。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更加重视市民所反映的问题,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集中巡查劝导常态化,定期或不定期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同时,加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妥善处理市民反映的问题,切切实实为民排忧解难,从而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文明、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感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回复人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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