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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建水县
信件标题 小学生从外县市转入建水县城区就读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 我的小孩是建水县甸尾乡户籍,之前由于我在州内县外工作,小孩在其他县市就读,现本人回到建水县城区就业,想把小孩转过来建水县城区就学,需要什么条件?
创建时间 2026-01-23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6-01-30
回复部门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就读学校就读者,准予转学。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生需满足“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和“户籍和房产对应招生片区”两项核心条件。若属于非建水县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建水县居住证及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的稳定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若属于建水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稳定居住和就业证明(如购房合同、租房证明、劳动合同、就业备案登记等),最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如需进一步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可联系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获取详细指导。联系电话:0873—778174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回复人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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