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民政局多举措助推乡村振兴
自党中央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弥勒市民政局坚持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2021年3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5年过渡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同时,摸底排查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共4762人,其中已纳入或正在安排纳入城乡低保1424人、特困供养53人,对目前不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进行标注并持续关注。
二是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力量自愿参与、贫困户(村)受益原则,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社会组织遇到的困难问题,为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争取支持、提供条件。广泛动员慈善力量和社会组织采取定点帮扶、对口资源、结对共建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捐赠资金152万余元。
三是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制度。严格按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认真排查符合条件的孤儿参加助学工程,对纳入助学工程发放对象进行细致核实,登记造册,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助医助学板块完善相关信息,帮助17名已满18周岁的孤儿就读大、中专院校。及时发放131名孤儿生活保障金。
四是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弥勒市养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争取2021年实现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和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85%的目标;“十四五”期间计划建成红河养生养老产业园、弥勒健康城养老公寓、太平湖康养小镇3个高端养老项目和竹园敬老院、五山敬老院、西一敬老院、东风敬老院及11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继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市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四是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革除陋习促脱贫”,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脱贫质量的提升为目标,对855个村民小组和315个居民小组村规民约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推进综合服务设施及活动场所建设,全市47个社区、102个行政村,建有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站)占比均达到100%,实现了活动场所“十有”标准;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工作,确保到2022年,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让搬迁群众有效融入新社区生活。
五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持续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治理早婚早育,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全市社会文明进步、全面发展;以完善全市殡葬基础设施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将传统坟山、集中安葬点以及少数民族安葬设施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遏制违建农村墓地乱象;着力整治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