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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政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1-12-27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州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红河州制定了《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全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作了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13县市均制定了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全州各级各部门有效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及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州级和13县市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在各县市以及135个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保护工作站。

  二是建立12345热线民政领域转接受理工作网络。设立专门机构、专人或专号,认真受理和规范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咨询和有关诉求。

  三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分别以“书记县长话未保”“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为未成年人添翼”等为主题,13县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走上街头、走入集市,悬挂标语、开展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分别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儿童福利政策进社区”为主题,上门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现场答疑,聚焦未成年人“急难愁盼”问题。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家庭”活动,利用社工服务站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让广大家庭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家庭保护内容更加深刻理解,让家庭保护深入人心。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活动,各县市、各乡镇民政部门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走进小学、中学,以专题讲座、展板、咨询、发放资料、共同参与庆“六·一”活动等方式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特别是针对特殊学校残疾孩子的情况,组织符合他们能接受的话剧、游戏等活动,在寓教于乐中达到宣传效果。其中,州民政局于5月31日派出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联合,进入凤凰小学等,与师生共同开展庆“六·一”活动,向师生们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儿童福利机构活动,组织全州所有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和在院儿童,开展庆“六·一”慰问和演出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寓于其中。

  四是多形式关爱未成年人。各县市根据实际,多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如金平县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确保收养人符合要求,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团队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石屏县民政局对刑事案件中造成重伤的未成年人及时救助,使其生活、学习不受影响。绿春县民政局接到报案当天就把一名从昆明误乘班车到绿春的智障儿童经核实身份后安全护送到元阳家中。

  五是开展“六·一”慰问活动。各县市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分别由县市党委、政府领导或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实地给这些儿童送去书包、书本等学习用具和慰问金。

  六是认真办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代表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措施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由民政部门主办。州民政局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契机,认真汇报、协调,以期建立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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