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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110kV黄茅岭输变电工程)

发布日期:2025-08-28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18、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科

传真:0873-3856518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110kV黄茅岭输变电工程(重新报批)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绿春县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建110kV黄茅岭变电站1座,本期设置主变规模为1×40MVA;新建1回110kV输变电线路,起于220kV玛玉变,止于110kV黄茅岭变,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双回路单边挂线(两端电站出线2基采用双回路塔,双回路单边挂线,预留远期通道),线路全长2×0.545+31.595km,新建杆塔65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已建成,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如下:(1)对施工现场堆放的水泥、砂石料、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篷布进行覆盖,减少扬尘的产生。(2)项目塔基开挖、混凝土搅拌等扬尘产生的工序均采用人力施工,施工强度小,扬尘产生量可忽略。(3)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回填避开了大风天气,且采取边开挖边回填,减少土方暴露时间,减少扬尘的产生。(4)施工期的水泥、砂石运输采用密闭、遮盖措施,减少了运输扬尘的产生。

2.地表水环境根据调查回顾,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的废水控制措施如下:(1)项目施工用水困难,塔基施工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用水,用水量很少,均通过人抬马托从附近村庄取水。混凝土搅拌采用铁皮铺垫,防止搅拌水外溢和下渗地表水,搅拌中严格按比例用水,施工中未产生搅拌废水。(2)施工人员除管理人员外均招用当地村民,管理人员生活依托村民民房设施,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生活污水设施一起处理。(3)项目施工场地周边根据地形需求,按需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挡土墙,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根据现场调查,现目区无明显的水土流失迹象。(4)变电站施工营地内,施工期设置旱厕,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清掏,用作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已对旱厕进行拆除填埋,现场无遗留。

3.声环境根据调查回顾,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如下:(1)变电站施工建设前已设置施工彩钢板围挡,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牵张机、绞磨机和柴油发电机均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期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保养,施工期未发生机械故障噪声事件。(3)变电站施工期间,将高噪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4)施工期,对施工运输队伍进行环保意识培训,加强管理,施工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时,严格遵守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运输噪声对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生活影响很小。(5)夜间不施工。(6)项目塔基开挖、混凝土搅拌和浇筑、铁塔组立等均采用人力施工,施工强度小,施工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根据调查回顾,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的固废控制措施如下:(1)施工现场生活垃圾随施工人员离场时带出施工现场,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处置;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区未发现遗留的生活垃圾。(2)项目塔基开挖量小,施工中采取“三分一回填”措施,土方临时堆存,塔基浇筑结束后用于回填,达到挖填平衡;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区土方均已回填,现场未发现遗留土方和石方。(3)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水泥袋、废弃砂石材料、器材设备外包装等建材废料,产生量较小,均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置;根据现场调查,施工现场已完成清理,未遗留有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4)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迹地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变电站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已全部回填,未产生弃方,主控综合楼、配电装置楼、水泵房和主变基坑等构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堆放处置,未随意丢弃,根据现场调查,以上固体废物均已清理,施工现场无遗留。

5.生态环境:(1)施工期植物保护措施根据调查回顾,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的植物保护措施如下:①施工开始前,进行了地形地貌勘查,制定塔基施工范围、施工便道、索道运输和牵张场布置方案。②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塔基施工开挖、材料堆放、施工人员活动均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未出现超范围用地情况。③牵张场选址主要设置在林木较稀疏的林地和适宜耕地,减少对林木的砍伐。④全线采用高塔跨越,除塔基和临时施工区外,不进行林木砍伐,架空线路与林木间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未出现通道砍伐现象。⑤线路架设采取机械牵引和无人机放线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减少对植被的占压和扰动。(2)农业生态系统保护措施①本项目共有13基塔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将基本农田恢复并交还农户耕种。②位于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塔基施工,根据塔基实际位置,已最大限度利用现有机耕道路,将塔基施工材料堆放布置在现有道路处,减少临时施工占地。③对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表土剥离,保存表层的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耕地复耕。(3)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①施工中多次开展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和施工现场生态保护会议,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期未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了施工噪声对区域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③对于密集林区施工,最大限度地采用现有林间便道,减少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和干扰。(3)保护动植物保护措施:1)保护植物保护措施①项目架空线路和塔基占地、塔基施工和材料运输等均避让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中华桫椤。②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进行保护植物保护培训,严禁施工人员活动等扰动古树;施工期没有出现人为破坏保护植物的行为。2)保护动物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人力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保护动物的惊扰。②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培训,树立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鸟、猎杀保护动物。③施工期建立了保护动物保护实施方案,保护方案要求:施工期若在施工区域及周边发现保护动物,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后方可进行施工,若保护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保护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变电站运营期仅值守人员1人在站内食宿,运行期食堂油烟产生量较少,经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本项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并综合考虑距离衰减等因素,运行期变电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即昼间标准55dB(A)夜间标准45dB(A))标准要求。(2)加强巡查与宣传,确保在变电站围墙外征地红线范围内和变电站电力保护区区域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4)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3.水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人值守变电站,变电站运行期只有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绿化用水标准,回用于站内绿化用水。(2)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1)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依托附近村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2)运行中蓄电池需要更换时,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委托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3)变压器事故油:若变压器发生事故,事故油进入主变下方集油坑,经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20-08),建设单位已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4)集油坑、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施工,其防渗层采用环氧树脂涂料,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油性和封闭性,能在混凝土表面形成坚固的保护膜,防渗效果好。(5)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的处理、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审批手续。(6)输电线路运行期,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1)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设计中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有效降低变电站内电磁环境影响。(2)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以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3)合理选用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4)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5110kV输电线路导线距地高度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非居民区导线距地6.0m、居民区导线距地7.0m的要求进行架设,线路经过居民区线高约23m,非居民区线高约12m,满足规定要求。(6)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2)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3)运检单位要在运行期内针对影响评价区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采取其他具体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4)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及时恢复施工期临时征用的施工场地和用地,并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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