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拟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2019年7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18;0873-3197054(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邮 编:661100
项目名称 |
红河县攀枝花30MWp光伏扶贫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红河县攀枝花乡 |
建设单位 |
红河县兴蓝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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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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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线路起点位于攀枝花光伏电站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止于110kV红河变电站,全线路按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12.9km,新建杆塔2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塔12基,单回路承力角钢塔16基,T接塔1基。工程导线采用三角形排列布置,导线型号为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架空地线进行架设;普通铁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掏挖式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直柱式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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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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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施工单位在遇到大风天气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适时覆盖措施,降低开挖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对运输车辆采取了覆盖措施,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要求车辆定期保养等措施,减少了燃油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2)废水:本工程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在施工现场采用人工拌合,产生量少,回用于施工现场,没有外排;生活污水则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未随意排放。 (3)噪声:工程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不施工。施工线路较长,塔基分散,没有集中的施工场地,施工设备一般靠近塔基布置,且由于施工期短,噪声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塔基建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混凝土、碎砂石、废钢配件,其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砂石可以回用的部分已回用,不可回用部分由施工人员统一集中带走处理;废钢配件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于临时施工区,已于后期进行了塔基周围区域自身回填、垄高及场地回填,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工程无永久弃渣产生;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施工人员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带走,并运送至周边村寨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场所统一处理。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出了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了临时设施,积极恢复地表植被;为节约林木资源,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全线采用高塔跨越设计,跨树高度按树木自然生长高度确定,并禁止砍伐电力通道;塔基区使用了浆砌石护坡、浆砌石挡土墙防治水土流失;对塔基施工场地区占用耕地的区域进行复耕措施,塔基区复耕 500m2,塔基施工场地复耕1000m2,全面整地 1500m2;为了不影响塔基的运行,绿化采用了撒播草籽的方式,草种选择了早熟禾,塔基区植被恢复700m2,塔基施工场地植被恢复1400m2,全面整地2100m2。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减少了工程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量,改善和提高了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废水:本工程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废水,故在运行期不会对大气环境、水环境产生影响; (2)电磁辐射:输变电送出线路工程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电场和磁场,根据预测及现状监测可知,本工程出线间隔外1.5m高度产生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100μT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通过合理选择线路路径,注意避让集中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等方式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对工程沿线村寨曼板及刺通寨的现状检测结果,本工程检测点昼间噪声值在 44.5dB(A)-52.4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6dB(A)-46.5dB(A)之间,检测点噪声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故工程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线路噪声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以上废物交由生产厂家或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故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铁塔的树立及输电线的穿越,会使线路沿线林区的植被外貌景观受到一定的影响,使该区域的森林生态系统的美学价值受到一定影响,但其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工程建成后会对鸟类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做好沿线居民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并悬挂、粘贴相应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禁止非法捕杀鸟类,或与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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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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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已于2018年6月投入运行,现阶段线路已正常运行,根据调查,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接到任何居民和单位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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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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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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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