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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金平大塘子铁矿项目)

发布日期:2024-10-29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项目名称金平县大塘子铁矿项目建设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建设单位金平县兴胜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我公司由于首采区和固废贮存方式发生了变动,判定为重大变动。矿区面积3.5445km2,开采深度1560~650m,开采规模5万吨/年,均为地下开采铁矿,属于地下开采项目,生产规模为5.0万t/a。设计采矿方法采用浅孔留矿、分段凿岩阶段出矿空场法对矿体进行回采,采用的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服务年限为6年零7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主要有矿井下爆破及排风粉尘、原矿和废石贮存扬尘、井上运输等,采取井下防尘、洒水降尘;暂存库采取对原料和成品进行洒水降尘、场地进行硬化且设三面围挡的雨棚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颗粒物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风井口和原矿及废石仓库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及其他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②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矿山生活污水进入1套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晴天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矿井水及初期雨水进入3套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井下开采生产,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③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涉及黑色金属开采,不设排土场、选矿场、尾矿库,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雨季情况下雨水及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泵抽至高位水池回用井下开采,废水不外排,对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各污水收集、排污设施做好防渗。根据浸出实验,废渣石的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标准,不属于危险废物,且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限值。因此本次环评认为本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④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区夜间不生产;本项目1#~4#工业场地场界昼夜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新寨,与KT2工业场地(包括风井)最近距离为160m,对其影响较小;矿体开采时期不经过村庄,开采后仓库贮存外售经过村庄,对其有一定的影响,但车辆经过时间较短,影响较为短暂;留设矿柱后井下爆破震动对民房没有影响;矿体爆破均在井下,经地层阻隔、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实施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开采期废石作为砂石料原料贮存后外售,其余固废在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前提下,各类固废均得以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可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小。⑥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对当地土地利用影响较小;地表移动变形范围约6.9826hm2,地表移动变形区内无村庄房屋及采矿设施、地面建筑、地表河流分布,对局部矿山公路危害、危险性中等;开采沉陷导致采区植被遭受局部破坏,但生态组分变化小,不会造成任何一种植被类型消失,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小;预测地表移动范围及地下水漏失区域对地表林地的影响范围小,通过及时巡查、补救以及补偿等措施,对区域林地的用途及功能总体影响较小;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所占自然植被在评价区以及该地区均广泛分布,总体而言,项目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群落、覆盖度等影响较小;本项目不存在大量引入外来物种的风险,需采用本土植物以及本地区客土进行绿化复垦;工程影响区无重要生境分布,占地面积有限,对重要物种的影响小,废水排放对水生动物及其生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矿井水疏排以及地面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系统的水土涵养、水土保持等功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影响主要分布在矿带周边以及工程占地区域,影响范围有限,闭矿后生态功能得以部分恢复,减少了水土流失等影响,总体来说,本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较小;工程建设不会导致某种动植物物种的消失或种群数量的大幅下降。本项目采取地下开采,开采期应制定详细的开采设计,避免开采造成大面积区域地表沉陷,减少开采破坏植被的面积,尽可能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同时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捕猎活动,使用低噪设备,采取上述措施评价区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影响较小。⑦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粉尘外排量低,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轻微;中和絮凝沉淀池、危废间、柴油储罐区进行了一般防渗处理,正常工况下不涉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⑧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为柴油、废机油泄露造成地下水、地表水污染事故,以及引发火灾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事故及消防废水污染事故。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均由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管理疏忽等因素产生,本次对各类环境风险对应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只要运行中落实防渗措施、事故排放防范、加强监管等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并可将事故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27日建设单位在金平县铜厂乡大塘子村委会及各下辖自然村公示栏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并在“金平县融媒体中心”进行网络公示;完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3月12日在“金平县融媒体中心”进行网络公式和“民族时报”(2024年1月5日和2024年1月9日)进行报纸公示,并在这期间同时在铜厂乡大塘子村委会及各下辖自然村公示栏进行了粘贴公示,同时在当地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分发及回收工作,共收到单位组织意见表4份,个人意见表20份,未发表意见,默许项目建设;在公示期间,除实地回收调查问卷之外,公众未通过其他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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