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五举措强化环境监察工作
2018年,泸西县环境监察将围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建设美丽泸西,出台五项措施,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监察排污单位,按时序差别化监管。按照全覆盖的原则,按月监管国控、省控排污企业,适时监管重点企业,半年监管一般排污企业,全年贯穿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性工作,寓服务于监管,推动企业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激发自主管理内生动力,促进排污规范化,提升监管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环境敏感问题。结合蓝天保卫战、清水行动、净土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整治矿山和散乱污企业,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加强全县生态保护,切实解决社会各界重点和普遍关注的环境敏感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
妥善处置信访,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突出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相关问题,把握环境投诉重点、热点、难点,水源地风险企业等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影响民生,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防范环境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全年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行日常监察与突击监察相结合,解决重点和个案,防患于未然,推行风险告知工作,明确环境监察要求、企业存在的风险要素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处置措施,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新时代新担当,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环境监察铁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