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大气联防联治工作取得实效
蒙自市认真按照滇南中心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要求,扛实责任,整合力量,主要采取3项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制定了《蒙自市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联防联治应急响应措施》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表及重点区域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实。
二是围绕问题,明确重点。根据监测数据,针对PM2.5、PM10、O3 、SO2等污染源,组织人员对相关重要领域、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污染主要来源9家建筑扬尘施工场所、6家混凝土搅拌站、5家砂石料场、4家工业企业废气、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几个方面以及部分乡镇秸秆、垃圾焚烧进行重点管控。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引发污染现象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联防联治,及时启动响应措施,力控污染势头蔓延。
三是各部门协调配合,联防联治。首先,加大对在建项目扬尘治理。目前,全市在建项目43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43处,施工现场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冲洗累计约28360次,施工工地配备保洁人员170人,施工现场设置高标准围挡7.98万平方米,施工现场裸土覆盖约2.554万平方米,场内道路及加工区硬化面积约4.954万平方米,施工现场配备雾炮机23台,简易洒水设备41台,洒水车2辆,自动喷淋设施7处,扬尘监控仪器25台,各在建项目每天洒水降尘3至6次。全市在建项目扬尘治理累计投入资金约560.14万元。其次,加大道路交通扬尘治理。城区主干道出入口设置限时限高杆,限制渣土车等大型货运车辆通行。根据天气或实际情况,适时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组建了60人的专业执法队伍,积极开展对违法运输车辆和造成道路污染的工地实施专项治理,目前,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6000余辆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48辆次,累计罚款14600元。再次,加大对排污企业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大气环境污染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累计开展环境监察71次,出动283人次。目前,查处案件14件,罚款28.7万元。最后,加大对燃煤锅炉淘汰的进度。积极开展主城建成区范围内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目前,已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1台,剩余4台锅炉已贴封条停用。
2018年1月—7月,蒙自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212天,优良率为98.1%(优94天、良114天,共208天),超标率为1.9%(轻度污染4天)。优良率同期相比上升2.3%。